bob足彩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8,917,374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1,337,606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254,980股(含本数),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少于以上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需求,超出部分将由公司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或根据当时有关监管机构出台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使用。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已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先期投入资金。
为简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宜的办理程序,提高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工作的效率,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期间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上市的决定,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及相关规定,确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超额配售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事项;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投资金额、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 (3)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意见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金额作适当调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时机,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可自筹资金先期投入bob足彩,待募集资金到位后bob足彩,再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投入,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设立事宜;
(4)起草、修改、签署、执行任何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协议、合同或必要的文件以及聘请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中介机构并支付相关费用; (5)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6)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和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申报、登记、备案、核准、同意、股权登记结算等手续;批准、制作、签署、执行、修改、回复、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规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选择适当银行并择机设立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约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三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稳步、有序推进,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配合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需要,公司拟制订《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待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配合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需要,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修订了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待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公告:
(13)《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3-107) (14)《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3-1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报告期(2020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内发生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益丰机械的关联采购交易总额分别为70.97万元、116.80万元、107.31万元和40.11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39%、0.47%、0.46%和0.34%,总体占比较低。益丰机械主要提供车加工服务,以及少量复合轴承轴头、轴圈等原材料采购。因公司产品品类较多,不同产品涉及的车加工工序具有较大差异,公司依据加工产品尺寸、加工工序等因素对外协采购制定了统一价格标准,益丰机械定价参照统一的标准执行。
报告期内,鸿毅机械与徐明的关联房屋租赁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50.00万元、4.17万元和 0万元。根据徐明与鸿毅机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徐明将其位于升平公司南侧、天宝路西侧(如皋市天堡路18号)的房屋无偿提供给鸿毅机械使用,租赁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双方无异议自动续期。徐明系鸿毅机械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参考如皋市桃园镇周边地区相同或相似工业厂房的市场价格,确认房屋租金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2022年1月13日,徐明将上述房产无偿转让给力达轴承,2022年2月起公司与鸿毅机械无房屋租赁交易。
2020年,公司向益丰机械销售一辆奔驰 R350汽车,该汽车系公司于 2010年5月购入,2020年10月公司将该汽车按二手市场价销售给益丰机械,含税金额为13万元。经检索二手车公开市场报价数据,该项关联销售定价公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bob足彩,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1年度和 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4,268.83万元和 4,113.76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12.02%和 10.11%,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